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乐清市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
11月16日,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进驻我院,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
当天下午,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组长金依带领温州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向乐清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章明及乐清市委巡察办通报了温州市检察院党组对乐清市检察院党组的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章明书记指出,此次巡察充分体现了温州市检察院党组对乐清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必将推动乐清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并就乐清市委有关部门和乐清市检察院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动员
大会
随后,按照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在乐清市检察院召开,金依组长就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章明书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潘勇检察长作表态发言,乐清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动员会。
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组长
金依
金依指出,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巡察工作重点任务,并对巡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方式方法作了明确要求。她表示,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和乐清市院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乐清市院要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守政治定位,围绕四个落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温州市院党组赋予的巡察任务。
乐清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章明
章明指出,乐清市检察院要准确把握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她强调,乐清市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落实政治责任,全面配合保障巡察工作开展;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潘勇
潘勇就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作表态发言: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迎接巡察;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以积极的态度做好保障;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以严实的作风抓好整改。
民主测评
问卷调查
会议最后,巡察组还以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让全体干警填写了《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表》和《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测评表》。
图丨听取党组汇报
会后,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听取了乐清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信息公告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6日起进驻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
巡察组电话
18072176579 0577-61606382
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邮政信箱
浙江省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A1117号(邮编:325600)
电子邮箱
xuncz123@163.com
文丨郑佩娜 编辑丨郑雯静 摄影丨王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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